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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CBAM規範 貿易商碳申報系列說明會 簡報檔案
    發佈日期: 2023/10/27
    簡介內容: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於2023年10月1日起試行,並自2026年起正式對鋼鐵、鋁、水泥、肥料、化學品及電力等六大類高碳排商品課徵碳稅,對我輸歐之螺絲扣件即被管制業者影響甚巨,出口商須按照歐盟規範逐季提供申品碳含量資料,作為進口商是否購買CBAM憑證的依據。根據統計,歐盟為臺灣第四大出口市場,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為協助貿易商瞭解CBAM申報,於10月已辦理北、中、南說明會,現提供說明會最新簡報供企業朋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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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CBAM最終版法案中譯本
    發佈日期: 2023/10/03
    簡介內容:

    本文件乃依據歐盟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於歐盟公報之CBAM法案正式文本進行中譯,此中譯版係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請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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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2023 Handbook on Taiwan Companies Participating in International Carbon Reduction Initiatives (2023臺灣加入國際綠色減碳倡議企業英文手冊)
    發佈日期: 2023/10/03
    簡介內容:

           為響應國際低碳綠色轉型趨勢,全球各大企業相繼呼應國際環境倡議。如參與科學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透過科學減碳目標評估企業自主減碳機制,或加入RE100承諾企業在2050年前電力100%使用綠電,或參與EV100與EP100推動企業車隊100%電動轉型與提升企業綠色生產力。在低碳環境議題的推波助瀾下,發展綠色經濟已成為全球共識。

           2023年7月,SBTi倡議有超過5,700家企業參與,其中3,199家業者完成設定減碳目標,並有2,271家企業宣示達成淨零排放。臺灣產業也不遑多讓,2023年7月已有110家臺灣企業加入SBTi設置減碳目標,29家企業加入RE100。為協助我國企業爭取國際淨零貿易趨勢,本手冊收集目前加入SBTi、RE100、EV100、EP100等國際減碳倡議之臺灣產品出口廠商資訊,提升業者的國際曝光率,展示臺灣積極呼應國際淨零碳排趨勢之產業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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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CBAM過渡期填報懶人包
    發佈日期: 2023/10/02
    簡介內容:

    歐盟CBAM過渡期申報懶人包,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10月開始的過渡期三大面向問答,包含我國業者過渡期填報須知、過渡期填報規範、政府資源說明,彙整言簡意賅的懶人包,以利業者快速理解與因應,減輕業者現有碳焦慮。

    此版本係參閱以下文本進行彙整:

    (1)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之CBAM法案文本。
    (2)2023年9月16日正式生效之CBAM過渡期填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3)2023年9月16日正式生效之CBAM過渡期填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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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精選問答30題
    發佈日期: 2023/09/27
    簡介內容:

    CBAM精選問答30題,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實行的大小疑問,本問答集統整四大類題組:CBAM法案介紹 、過渡期申報規範、臺灣業者過渡期申報須知及政府資源,為業者快速解答,因應CBAM過渡期將於2023年10月1日實行時可能面臨的問題,期許透過簡易的問答指引,減輕業者現有焦慮。

    此版本係參閱以下文本進行彙整:

    (1)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之CBAM法案文本。
    (2)2023年9月16日正式生效之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3)2023年9月16日正式生效之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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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過渡期申報義務執行規章 (Regulation (EU) 2023/956) 重點摘要
    發佈日期: 2023/09/01
    簡介內容: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並於8月17日採認,以及9月15日於歐盟公報正式公告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暨其附錄。

      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暨其附錄主要由執行規章正文和附錄兩大部分組成。其中,正文五大章節內容包含:(1)立法目的與名詞定義;(2)過渡期內申報進口人(reporting declarant)的權利和義務;(3)CBAM申報的管理規定;(4)罰則;(5)CBAM申報系統的相關技術架構等。

      附錄則由九份附件組成,包含:(1)CBAM申報的報告格式;(2)CBAM適用產品的生產過程和相關定義;(3)61個碳排放數據的計算方法與公式;(4)生產工廠與申報人溝通申報數據的建議格式;(5)進口加工所需補充之數據;(6)歐盟EORI號碼(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資料內容;(7)全國進口系統資料;(8)計算直接排放的碳排放係數;(9)電力和熱能分開生產的效率參考值。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過渡期期間,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報人應在每季結束後一個月內向CBAM過渡期登錄平台(CBAM Transitional Registry)提交CBAM報告。首次報告應於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報告內容為2023年第4季進口納管產品資料。

    ※更多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相關資訊,請由以下本站連結下載: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過渡期申報義務之附錄:https://www.greentrade.org.tw/publication/content?nid=248886&code=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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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過渡期申報義務之附錄 (歐盟官方原文檔案)
    發佈日期: 2023/09/01
    簡介內容: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並於8月17日採認,以及9月15日於歐盟公報正式公告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暨其附錄。

      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暨其附錄主要由執行規章正文和附錄兩大部分組成。其中,正文五大章節內容包含:(1)立法目的與名詞定義;(2)過渡期內申報進口人(reporting declarant)的權利和義務;(3)CBAM申報的管理規定;(4)罰則;(5)CBAM申報系統的相關技術架構等。

      附錄則由九份附件組成,包含:(1)CBAM申報的報告格式;(2)CBAM適用產品的生產過程和相關定義;(3)61個碳排放數據的計算方法與公式;(4)生產工廠與申報人溝通申報數據的建議格式;(5)進口加工所需補充之數據;(6)歐盟EORI號碼(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資料內容;(7)全國進口系統資料;(8)計算直接排放的碳排放係數;(9)電力和熱能分開生產的效率參考值。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過渡期期間,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報人應在每季結束後一個月內向CBAM過渡期登錄平台(CBAM Transitional Registry)提交CBAM報告。首次報告應於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報告內容為2023年第4季進口納管產品資料。

    ※更多CBAM過渡期申報相關義務之執行規章相關資訊,請由以下本站連結下載: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過渡期申報義務執行規章 (Regulation (EU) 2023/956) 重點摘要

    https://www.greentrade.org.tw/publication/content?nid=248885&code=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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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背景說明與摘要(2023.05.16刊登於歐盟公報之正式文本)
    發佈日期: 2023/05/17
    簡介內容:

           歐盟為防止產業碳洩漏並促使全球產業朝低碳製造轉型,於2021年7月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CBAM憑證,CBAM的通過將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為落實歐盟和全球氣候目標做出重大貢獻。

           歐盟CBAM法案於2022年6月22日通過歐洲議會投票、2022年12月13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CBAM達成臨時且有條件的協議、2022年12月18日歐盟執委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通過修正案、分別於2023年4月18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經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CBAM法案文本,以及於2023年5月10日正式簽署CBAM文本。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此版本係依據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之CBAM法案最終文本,進行重點摘要及彙整。CBAM需計算碳含量的產品與涵蓋貨品項目包括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水泥、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如鋁製容器、鋁製管配件等)、肥料、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 。並明列出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氫氣。後續亦須持續關注歐盟委員會在CBAM實施法案中的細則和規範。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歐盟執委會於過渡期結束前評估是否將CBAM涵蓋部門擴大至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等具碳洩漏風險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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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常見問答集(2023.05.16刊登於歐盟公報之正式文本)
    發佈日期: 2023/05/17
    簡介內容:

           歐盟為防止產業碳洩漏並促使全球產業朝低碳製造轉型,於2021年7月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CBAM憑證,CBAM的通過將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為落實歐盟和全球氣候目標做出重大貢獻。

           歐盟CBAM法案於2022年6月22日通過歐洲議會投票、2022年12月13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CBAM達成臨時且有條件的協議、2022年12月18日歐盟執委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通過修正案、分別於2023年4月18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經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CBAM法案文本,以及於2023年5月10日正式簽署CBAM文本。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此版本係依據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之CBAM法案最終文本,進行彙整。CBAM需計算碳含量的產品與涵蓋貨品項目包括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水泥、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如鋁製容器、鋁製管配件等)、肥料、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 。並明列出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氫氣。後續亦須持續關注歐盟委員會在CBAM實施法案中的細則和規範。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歐盟執委會於過渡期結束前評估是否將CBAM涵蓋部門擴大至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等具碳洩漏風險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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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  題: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背景說明與摘要(2023.04.25修訂版,最終文本尚待歐盟公報)
    發佈日期: 2023/05/02
    簡介內容:

           歐盟為防止產業碳洩漏並促使全球產業朝低碳製造轉型,於2021年7月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CBAM憑證,CBAM的通過將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為落實歐盟和全球氣候目標做出重大貢獻。

           歐盟CBAM法案於2022年6月22日通過歐洲議會投票、2022年12月13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CBAM達成臨時且有條件的協議、2022年12月18日歐盟執委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通過修正案、分別於2023年4月18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經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CBAM法案文本。

           此版本係依據歐盟部長理事會2023年4月25日採認CBAM法案文本,進行重點摘要及彙整。CBAM需計算碳含量的產品與涵蓋貨品項目包括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水泥、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如鋁製容器、鋁製管配件等)、肥料、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 。並明列出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化學品。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歐盟執委會於過渡期結束前評估是否將CBAM涵蓋部門擴大至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等具碳洩漏風險之產品。CBAM法案文本將待等正式簽署,並被公告於歐盟官方公報20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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