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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由環境與發展基金會于寧博士講授的綠色消費與採購中提到,在綠色消費的推動過程中,因為採購金額龐大,政府政府機關率先推動,為民間樹立典範,是許多國家推動綠色消費的共同作法,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荷蘭等國已推行多年,而我國與日本係最早正式立法推動政府綠色採購者。在採購單位部分,除政府機關及附屬機構外,尚可擴及受政府委託之承包商。近年來,除各國政府努力推動政府綠色採購外,各國亦陸續成立綠色採購聯盟,以推動民間企業與一般消費大眾之綠色採購與消費。
于寧博士同時講授環境標示與宣告,介紹環境標誌與宣告係提供一項產品或服務的整體環境特性、一種或多種特定環境考量面的相關資訊。依據ISO/CNS 14020 系列標準,環境標示與宣告可分為以下數類:
- 第一類環保標章(ISO/CNS 14024):其特性為自願性、專用商標、多重考量、多重行業別、具比較性(僅發給最優良產品)、經第三者驗證之領先者標章。
- 第二類廠商自行宣告的環境訴求(ISO/CNS 14021):多屬單一考量與單一產品、多無第三者驗證,本質為業者提出之廣告。
- 第三類環境宣告(ISO/CNS 14025):可能有專用商標、多重考量、多重行業別、僅提供資訊(無比較性)、經第三者驗證,為經數量化生命週期評估之結果。
- 其他僅針對單一產品或行業、單一環保特性之標章:目前尚無國際標準規範,一般亦俗稱第四類標章。
於目前我國政府推動之綠色標章中,除環保標章屬於第一類標章外,其於節能標章、省水標章、碳足跡標章等皆屬於其他類標章。


環境與發展基金會陳靖原研究員講授政府綠色採購,就各國政府綠色採購而言,第一類與第四類環境標誌因為較具公信力且容易辨識,最常被用來篩選綠色產品,而雖然各國政府綠色採購概略分為依賴現有綠色標章判定綠色產品、及依政府採購準則判定綠色產品兩大類,但依日本、北歐之執行經驗,由於要求採購人員自行判定產品是否環保之難度太高,實務上多數國家都傾向以產品取得環保標章為納入政府綠色採購之最重要證明。
同時陳靖原研究員也介紹各主要環保標章系統,全球共有五十個國家,近四十個第一類環保標章組織,大部份在近十年成立,且多屬政府支持之計畫,德國「藍天使」是世界第一個環保標章組織,成立己三十五年,目前主要之第一類環保標章組織都已加入全球環保標章網路組織(Global Ecolabelling Network, GEN)。一般而言,申請環保標章大致皆需要通過三方面的審查驗證,包括申請廠商資格、生產現場績效、產品規格標準等三大部分。
本學程班除由講師講授國際綠色標章相關課程外,並以分組練習方式,由各組學員實際練習日本與歐盟環保標章申請流程,實際填寫申請文件並依建材、紡織、與資訊產品之規格標準逐項準備證明文件,同時模擬討論為因應申請需要,產品生產工廠應執行之配套措施,與管理上應修正之重點,練習過程中各講師亦特別強調不同標章系統於審查風格與所要求證明文件之差異,以免因提供文件不符審查要求,浪費檢測成本或延誤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