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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家自定貢獻介紹
- 什麼是「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面對氣候變遷威脅, 2015年底在巴黎舉行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 第21屆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21),196 國家考量國家發展優先性、客觀環境、以及推動能力, 提交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預計每五年依實際執行情況調整目標。COP21提供各國交流溝通平台,以確保各國提出合理的減碳願景。 若各國在2016年沒更新減碳目標,「國家自定貢獻」隨即生效。2021年各國已依照最新執行情況,動態調整「國家自定貢獻」目標並提交至聯合國。
- 制定「國家自定貢獻」目的:各國意識到全球暖化嚴重性,開始積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對策。以工業革命時期以前的全球氣溫為基礎, 聯合國希望透過「國家自定貢獻」讓未來全球增溫幅度控制在攝氏2.0度以下,甚至朝向增溫1.5度邁進。期望提供2050年後淨零排放基礎, 以避免更嚴重的氣候變遷威脅。
地區 減量目標
臺灣 2030年較2005年減量20%
韓國 2030年較2017年減量24.4%
日本 2030年較2005年減量25.4%
美國 2030年較2005年減量50-52%
歐盟 2030年較1990年減量55%
中國大陸 2030 年碳排放密集度 (單位GDP碳排放量)較 2005 年降低60-65%
新加坡 2030 年碳排放密集度 (單位GDP碳排放量)較 2005 年降低36%
2. 臺灣「國家自定預期貢獻」目標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組織締約方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21)於2015年12月在法國巴黎召開,臺灣派代表參與該會議並發布國家自定預期貢獻 (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INDC)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預計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排放量再減20%,在2050年將較2005年排放量降50%。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是臺灣首部明確授權政府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律,明定2050年的長期減碳目標,該法源於2015年7月1日由總統令公布施行。在溫管法第四條即明訂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前項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及國內情勢變化,適時調整該目標,送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檢討之。

面對極端氣候加劇,各界積極要求環保署修訂2015年制定之溫管法,目前環保署於2020年底提出修正草案,將34條的溫管法升級為62條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在原溫管法第四條2050年較2005年減碳50%的「國家自定預期貢獻」是否修正一事,目前各界仍有不同意見,尚待環保署研議並訂定相關執行政策細節,以達成長期減碳目標。
表:減碳目標入法國家之明訂目標、期程與目標
國家 法案名稱 法定目標
英國 2008年「氣候變遷法」 2050年較1990年減量100%
(原為80%,2019年6月27日上修)
歐盟 2009年「氣候能源包裹指令」 2020年較1990年減量20%
(呼應哥本哈根協議)
2011年「2050低碳經濟路線圖」 2030年較1990年減量40%
2040年較1990年減量60%
2050年較1990年減量80%
2014年「2030年氣候與能源框架」 2030年較1990年減量40%
2018年「2050年長期減量策略」 2050年達成碳中和
墨西哥 2012年「氣候變遷法」 2050年較2000年減量50%
(具目標修正機制)
瑞士 2013年「二氧化碳法」 2020年較1990年減量20%
臺灣 2015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2050年較2005年減量50%
(具目標修正機制)
法國 2015年「邁向綠色成長之能源轉型法」 2030年較1990年減量40%
2050年較1990年減量75%
芬蘭 2015年「氣候變遷法」 2050年較1990年減量80%
(不包含歐盟碳交易制度下之排放量)
瑞典 2018年「氣候法」 2020年較1990年減量40%
2030年較1990年減量63%
2040年較1990年減量75%
(不包含歐盟碳交易制度下之排放量)
2045年淨排放量為0
荷蘭 2019年「氣候法」 2030年較1990年減量49%
2050年較1990年減量95%
德國 2019年「聯邦氣候變遷法」 2030年較1990年減量55%
2050年較1990年碳中和
資料來源: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
3. 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摘要

 資料來源:

  • 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全文點此下載
  • 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簡報版,檔案點此下載
  • Taiwan's Pathway to Net-Zero Emissions in 2050(ppt),檔案點此下載 
4. 主要國家淨零排放時程規劃
因應全球暖化嚴重威脅,各國提出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目標。然而即使達成NDC目標,未來也將面對嚴峻的氣候變遷挑戰。因此目前已超過130國宣佈淨零排放(net-zero emission)時程,以加速對抗溫室氣體排放威脅。如蘇里南、不丹目前已有完成淨零承諾;另包含德國、瑞典、歐盟、日本、英國、法國、加拿大、韓國、西班牙、丹麥、紐西蘭、匈牙利、盧森堡、愛爾蘭等14國家/地區完成立法。
主要國家淨零排放時程規劃
資料來源:ECIU- Net Zero Tracker,Pinsent Masons,2021年10月。
5.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背景說明與摘要

歐盟為防止產業碳洩漏並促使全球產業朝低碳製造轉型,於2021年7月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CBAM憑證,CBAM的通過將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為落實歐盟和全球氣候目標做出重大貢獻。

歐盟CBAM法案於2022年6月22日通過歐洲議會投票、2022年12月13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CBAM達成臨時且有條件的協議、2022年12月18日歐盟執委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通過修正案、分別於2023年4月18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經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CBAM法案文本,以及於2023年5月10日正式簽署CBAM文本。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此版本係依據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之CBAM法案最終文本,進行重點摘要及彙整。CBAM需計算碳含量的產品與涵蓋貨品項目包括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水泥、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如鋁製容器、鋁製管配件等)、肥料、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並明列出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氫氣。後續亦須持續關注歐盟委員會在CBAM實施法案中的細則和規範。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歐盟執委會於過渡期結束前評估是否將CBAM涵蓋部門擴大至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等具碳洩漏風險之產品。本網站特整理《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背景說明與摘要》,詳細內容請點此下載,歡迎業者閱讀分享!

6.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常見問答集

歐盟為防止產業碳洩漏並促使全球產業朝低碳製造轉型,於2021年7月通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CBAM憑證,CBAM的通過將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為落實歐盟和全球氣候目標做出重大貢獻。

歐盟CBAM法案於2022年6月22日通過歐洲議會投票、2022年12月13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CBAM達成臨時且有條件的協議、2022年12月18日歐盟執委會、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通過修正案、分別於2023年4月18日以及2023年4月25日經歐洲議會與歐盟部長理事會採認CBAM法案文本,以及於2023年5月10日正式簽署CBAM文本。CBAM法案已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自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此版本係依據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於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歐盟公報(Official Journal)之CBAM法案最終文本,進行彙整。CBAM需計算碳含量的產品與涵蓋貨品項目包括鋼鐵及其若干鋼鐵中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水泥、鋁及其若干鋁中下游產品(如鋁製容器、鋁製管配件等)、肥料、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以及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並明列出僅需申報直接排放的納管產品項目:包含鋼鐵、鋁與氫氣。後續亦須持續關注歐盟委員會在CBAM實施法案中的細則和規範。

CBAM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6年起實際課徵CBAM憑證,歐盟執委會於過渡期結束前評估是否將CBAM涵蓋部門擴大至有機化學品和聚合物等具碳洩漏風險之產品。本網站特整理《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常見問答集》,詳細內容請點此下載,歡迎業者閱讀分享!

7. 碳稅介紹
我們無時無刻使用能源進行日常各種活動,例如:加汽油才能開車出遊、透過瓦斯管線將天然氣輸送到家裡或餐廳才可用瓦斯爐煮飯、 飛機加滿航空燃油才能運送旅客或貨物到世界各地、有了電力才能在辦公室使用空調與電腦。 能源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無時無刻都在使用能源。
然而能源使用過程會產生溫室氣體排放(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水蒸氣、以及氧化亞氮等),例如:汽車引擎燃燒汽油產生動力、 飛機引擎燃燒航空油產生推力、發電機組使用天然氣或燃煤進行發電,而上述行為會產生溫室氣體與危害人體健康的汙染物。 已有科學證據指出溫室氣體是造成全球暖化主因,地球猶如被籠罩在溫室中,太陽照射所產生熱量難以散去,最後導致溫度升高, 引發如乾旱、暴雨、熱浪等極端氣候現象。
過去人類未重視氣候變遷嚴重性,並未特地管制溫室氣體排放量。能源使用所產生溫室氣體或汙染物,就可免費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因此工業、服務業、農業、以及家戶等並沒有誘因減少排放溫室氣排放。而相關排放會產生氣候變遷或損及其他人健康, 而受害者往往求償無門。
為了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國際開始施行碳稅制度,也就是針對每單位溫室氣體排放課徵稅額,以減少排放誘因。 芬蘭、挪威、瑞典等北歐國家在1990年代開始施行碳稅制度,近期日本也在2012年開始施行碳稅。課徵碳稅後無法免費排放溫室氣體, 而需負擔排放支出,因此產業與家戶有誘因減少能源使用量,或轉而使用低排放能源以避免負擔碳稅。燃煤發電雖較天然氣發電便宜, 但燃煤發電所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高於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發電。課徵碳稅後將提高煤炭發電成本,因此發電業有誘因減少燃煤發電以降低企業營運成本。 碳稅影響層面廣泛,也成為各國政府對抗溫室氣體排放重要政策之一。
8. 碳交易介紹
碳交易是透過市場供需機制來決定排碳價格,碳排放需負擔成本以減少碳排放誘因。當產業擁有排放權時,才可進行溫室氣體排放。若某家廠商擁有過多排放權時,可透過碳交易市場將碳排放權賣給需要的廠商。另一方面,當另一家廠商有更多排放需求時,可到碳交易市場購買排放權力。因此碳交易市場與股票市場決定股價相似,媒合碳權買賣雙方以決定排碳價格。
以歐盟為案例,歐盟在剛開始施行碳交易制度時,分配免費碳排放權給各產業。假設鋼鐵業在剛開始獲得100萬公噸的免費碳排放權,如果該年度僅需排放80萬公噸,則可以把多餘的20萬碳排放權賣到碳交易市場。另一方面,若電子業分配到120萬公噸的免費碳排放權,而電子業該年需要排放150萬公噸,則可到碳交易市場購買鋼鐵業多餘的20萬公噸碳排放權。最後電子業僅可排放140萬公噸(120萬公噸免費碳排放權+20萬公噸外購碳排放權),必須減少排放10萬公噸。電子業可透過減產,或者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避免碳排放超過上限額度140萬公噸。若排放超過排放權額度,歐盟將祭出罰則避免排放超過額度。
碳交易市場提供市場機制,讓碳排放供需雙方決定每公噸碳排放價格。例如鋼鐵業覺得要10歐元/公噸價格拍賣碳排放權力,若電子業願意接受該價格,則以10歐元/公噸價價格購買20萬公噸碳排放權。若電子業覺得該價格太貴,可能進行減產或購買有效率的生產機台,以減少能源使用與碳排放。
9. 碳稅與碳交易主要差異比較
  碳稅 碳交易
臺灣排碳價格決定機制 政府部門透過行政程序訂定碳稅稅率 透過市場機制決定碳排放價格
碳價格變化頻率 透過行政部門訂定碳稅稅率,稅率較為穩定 即時透過市場供需決定碳排放價格,反應市場碳排放需求
共同處 讓碳排放需負擔成本,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誘因
更多 碳稅介紹,請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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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碳捕捉與封存介紹
我們生活與能源息息相關,無時無刻都在使用能源。例如發電廠使用燃煤發電與工廠使用煤炭產生熱能,都會排放二氧化碳, 而過多排放會讓地球如同溫室一樣,使氣溫上升引發暴雨或乾旱等極端氣候問題,因此全球正努力發展各種技術,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碳捕捉與封存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簡稱CCS),指的是收集產業所排放二氧化碳並封存在地下, 避免排放進入大氣層以減少溫室效應。此技術目前以小型示範場域為主,未來須選擇合適封存地點且產業能接受相關成本, 才能擴大推廣碳捕捉與封存技術。
然而並非所有地點都適合進行二氧化碳封存,通常需要先把捕捉氣體液態化後,再運用運輸工具送到合適地點進行封存。 如臺灣適合運用槽車或管線兩種方式將二氧化碳由收集點運輸至封存場址,若路途短且需求量少,可透過鐵路或公路方式利用槽車運輸。 但若距離遠且大量,則可建設運輸管線,以減少運輸成本。
選取合適封存地點可避免二氧化碳洩漏風險。若封存氣體外洩可能造成人類與動物傷亡。合適封存場址包含:枯竭或舊的油氣田、 封閉地質構造、煤層、以及開放鹽水層。國際建議封存地點要在深度800公尺以上(約兩座台北101高度)地底, 且具有不透水特性的蓋岩層(cap rock)以防止二氧化碳向上洩漏。深度地層可讓二氧化碳處於高壓高溫環境並維持液體狀態, 以減少向上洩漏至地面機會。另一方面封存二氧化碳可與岩石產生化學反應形成礦物質,以穩定固化形式封存在地底岩層中。 完成封存後需設立完整監測系統,以偵測地底下封存情況避免洩漏風險。 
11. 國際碳定價趨勢概況
因應全球溫度暖化與氣候變遷,各國政府與民間企業逐漸將碳定價機制納入國家政策與產業規範當中,公私領域積極響應永續發展與減碳的行動。例如2021年中國大陸啟動中國國家碳排放交易系統(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形成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另外在4月全球領袖氣候峰會上,美國總統拜登承諾美國減排目標將加碼,目標在2030年前溫室氣體減排50%至52%,並在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此外,各國亦更新其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往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邁進。隨著各國的淨零承諾目標提升,碳定價必然成為官方與產業將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es, GHGs)排放成本內部化的重要策略之一,促進全球邁向低碳轉型。
碳定價能透過將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內部化,進而鼓勵企業或國家進行減碳。然而有效抑制碳排放的碳定價機制應該達成以下條件:
● 制訂高碳價,以達到《巴黎協議》中控制全球氣溫上升幅度2°C的目標,國際專家建議碳定價價格訂為USD 40-80/tCO2e。
● 機制設計應根據其適用範圍進行調整。
● 碳定價僅是其他支持性政策的一部分,透過其他配套機制推動減碳行動與技術或產業研發,而非造成經濟發展的障礙。
從2021年初國際趨勢中我們可見有更多政府進行淨零碳排承諾與制訂更嚴謹的碳定價政策。例如:
● 歐盟碳排放價格創下歷史新高,歐盟在宣布綠色新政政策後,各國加強制訂長短期氣候目標,未來預計緊縮碳排放上限。
● 加拿大、德國、愛爾蘭、以及拉脫維亞等國碳價格提升。
● 紐西蘭氣候變遷法案修訂其ETS與國家氣候變遷政策架構,以符合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許多國家亦考慮實施碳邊境調整制度(Carbon Border Adjustments Mechanism, CBAM)。
部分國家亦新推出碳定價工具,例如:
● 2021年2月中國正式推出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機制,涵蓋其國內30%的碳排放,總量為4,000 MtCO2。
● 在歐洲的部分,英國與德國推出國內碳市場,荷蘭與盧森堡推出國內碳稅。
在碳市場與價格制訂方面,隨著淨零碳排的議題逐漸升溫,金融機構更積極推出碳市場交易相關產品與服務。國際上除了碳稅的課徵與碳排放交易制度外,碳排放權發行制度(Carbon Crediting Mechanism)也成為產業界減碳輔助工具,然而在碳排放權發行制度的適用計畫中綠電建設的重要性預計會下降,而會有更多的脫碳相關計畫產生。在產業方面,全球已有超過850家企業自行制定內部碳價,1,159家業者預計在2年內制定相關機制,企業自訂碳定價普遍較官方政策來得嚴苛且完整。
12. 全球碳稅與碳排放交易制度實施狀況
截至2021年4月資料統計,全球目前已執行64個全國性、區域性或其他獨立碳定價機制,並有3個機制已排定執行時間表。2021年各項碳排放機制將能涵蓋約21.5%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與2020年15.1%涵蓋率相比大幅提升,主要是基於中國大陸正式啟動國家級碳排放交易制度(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中國大陸ETS現階段適用於2,225個發電產業單位,預計每年管理4,000 MtCO2碳排放量。受監管者須在2021年釋出其碳排放額度,以抵銷其2019~2020年的碳排放量。中國大陸國務院現正擬定相關罰則中,對於未能在時間內順利繳出碳排放額度之企業,預計課徵人民幣10萬至50萬元。ETS交易系統預計在2021年6月底前上線。推行中國大陸全國碳市場制度將輔助中國達成在2030年前達到碳峰值及2060年前達到碳中和目標。
歐洲2020年宣布各項綠色經濟相關目標,例如以綠色新政為基礎進行COVID-19經濟復甦、2030氣候目標降低55%碳排放等,預計促使歐盟ETS (EU ETS)制度於今年年中進行調整。歐盟除了將加強減排制度之外,預計將ETS涵蓋範圍擴充至海洋運輸,確保航空業碳排放符合更新目標,並評估將碳定價適用範圍延伸至交通工具及建築碳排,減少整體碳排放,提高氣候相關稅收,並重新思考社會資源分配問題。
在歐盟規範之外其他歐洲國家亦自行制定碳定價工具。英國脫歐後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參與EU ETS,英國同日推出UK ETS模仿歐盟第4階段的制度,涵蓋電力、工業、以及國內飛航產業等,英國碳排放限額預計每年可減少4.2 Mt 溫室氣體排放,並將在2024年再度修訂以促進英國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德國也在2021年推出燃料ETS涵蓋暖氣與交通運輸燃料等其他為包含在EU ETS的項目。荷蘭產業碳稅法案每噸二氧化碳排放課徵30歐元,管制對象包含原本包含在歐盟排放交易的產業,以及廢棄物焚化等產生氧化亞氮的產業,預期管制235家企業共284個工廠,目標2030年限制產業排放量為143萬噸。盧森堡碳稅則涵蓋交通運輸、海運、以及建築碳排等,並針對汽油、柴油與其他能源產品制定個別碳價。
在地方政策發展的部分,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亞州(Baja California)於2021年5月1日起針對汽油、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課徵碳稅。墨西哥塔毛利帕斯州(Tamaulipas)也預計於2021年底啟動碳稅,預估每噸二氧化碳排放課徵250元墨西哥披索作為高碳排放老舊設施的維修改善經費。
13. 國際碳價格發展
為實現《巴黎協定》2°C 氣候目標,專家建議2020年的國際碳價應設定在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在40~80美元,然而大多數國家所制定之碳價仍低於此範圍,目前全球僅有3.76%的碳排放量涵蓋在此碳價範圍內。2020年因COVID-19疫情影響經濟活動趨緩,碳價格一度下降。EU ETS及紐西蘭ETS價格則在經濟逐漸復甦後快速攀升,2021年兩地系統價格都在年初創下歷史新高。另外韓國碳價在2020年5月起下跌至夏季末才再度上升,加州與魁北克碳市場拍賣價格在2020年夏季皆維持在低價一直到11月反彈,美國區域溫室氣體倡議(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 RGGI)地區價格則保持相對穩定。雖然COVID-19對各界經濟衝擊重大,但與2007-2008 年的金融危機所造成的碳排放交易系統價格持續下跌的狀況相比,碳價保持相對穩定,且各國碳價有逐漸上漲的趨勢。
2021年加拿大、愛爾蘭、德國、以及拉脫維亞碳價皆上升。加拿大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價格由2020年的30加幣提升至40加幣,並且預計每年調高碳價至2030年達170加幣。愛爾蘭價格由26歐元提升至33.5歐元,且更新2030年碳價目標至100歐元。德國國家燃料ETS則提升至每噸55歐元。拉脫維亞碳價由9歐元提升至12歐元。
14. 主要國家施行碳價格現況

碳知識 *問題 主要國家施行碳價格現況 答案

全球最早由北歐各國開始施行碳價格。隨著全球暖化議題逐漸嚴重,其他各國也逐步加入施行碳價格政策的行列。各國管制對象不同,2020年碳價格分布廣泛。最高以瑞典99美元/公噸CO2為最高。主要管制整理如下:
主要國家施行碳價格摘錄表
國家/區域 起徵年 管制部門 2020年碳稅費率
(美元/公噸CO2)
瑞士 2008 所有部門,排除︰
(1)受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管制
(2)高碳稅負擔和競爭風險(需承諾減少一定量溫室氣體)
99
日本 2012 化石燃料,排除用於石化業的揮發性油品、特種進口煤炭、沖繩縣的發電用煤炭、用於農林漁業的重油、國內的瀝青 3
英國 2013 電力部門 22
法國 2014 排除受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管制之所有部門 49
加拿大 2019 所有部門,排除︰
(1)出口燃料業者
(2)國際航運業
(3)農業
(4)偏遠電網地區
21
新加坡 2019 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燃料 4
愛爾蘭 2010 排除受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管制之所有部門 運輸燃料︰28
其他化石燃料︰22
芬蘭 1990 工業、運輸業、建築業,排除︰
(1)工業製程中使用化石燃料作為原材料
(2)商業航空及遊艇之運輸業
運輸燃料︰68
其他化石燃料︰58
瑞典 1991 排除受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管制之所有部門,主要包括運輸業、建築業 119
丹麥 1992 排除受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管制之所有部門,主要包括運輸業、建築業 化石燃料︰26
氟化氣體︰22
歐盟碳交易 2005 階段一(2005-2007):電力、提煉業、鋼鐵業、玻璃業、造紙業、以及製陶業等。共11,000處的電廠與工業廠房參與,達到歐洲CO2排放的一半。
階段二(2008-2012):階段一產業+硝酸業。
階段三(2013-2020):階段一與二產業+石化業+阿摩尼亞+鋁業+航空業。
30
美國加州 2013 階段一(2013-2014):超過2,500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工業與電力部門(包含其他州輸送至加州的電廠)。
階段二(2015以後):包含交通、住宅、以及商用燃料等。大約600家企業會參與。
17
資料來源:The World Bank (2021), Carbon Pricing Dashboard.
15. 主要國家施行碳價格配套方式
全球施行包含碳稅與碳交易等碳價格制度,除讓排放需繳納費用外,也設計配套措施以避免過度影響產業與經濟。其中許多國將部分資源再投入節能減碳用途,以強化節能減碳成效。主要配套措施整理如下:
主要國家施行碳價格配套方式
區域/政策 配套方式
歐盟碳交易 至少50%的收入補助與氣候、能源有關的投資項目新增創新基金、現代化基金以支持低碳技術發展
韓國碳交易 支持減量設備設置與技術研發
中國大陸碳交易 拍賣收入將用於促進國家減碳與相關能力建設
美國加州碳交易 50%用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另50%用於投資於潔淨能源開發、低碳運輸工具及永續基礎建設等(包含25%對於弱勢群體協助)
新加坡碳稅 對民眾:實施碳費後3年內(2019-2021年)對國宅每戶提供20新幣/年水電費補貼
對產業:實施碳費後5年內(2019-2023年)將10億新幣(或以上)用於補助節能技術與提高能效之投資
日本碳稅 對民眾/對產業:使用於節能技術與提高能效投資之補助
特定對象豁免加徵碳稅:特定產業發電用煤(氫氧化鈉及製鹽)、石化原料及農業用油、部分運輸用油
瑞士碳稅+碳交易 1/3稅收用於減少建築排碳或推廣減碳技術
2/3稅收重新分配給民眾或產業,消費較少的人可從中受益
16. 國際碳排放權發行機制與適用行動
國際碳排放權發行機制(Carbon Crediting Mechanism)可分為3大類別,第1為根據國際協議由國際組織管理之國際發行機制(international mechanism),第2為適用於國內或特定地區之國家發行機制(domestic mechanism),第3類為由民間或獨立第三方機構執行之獨立發行機制(independent mechanism)。2020年雖然國際經濟表現低迷,碳排放權市場仍持續擴大。2020年碳排放權發行量(carbon credit issuance)與計畫登記(registered projects)數目有大規模成長,特別是在獨立認證機制底下的減碳活動。2019年全球登記的綠色計畫有16,854件,2020年則有18,664件,享有11%成長率;碳排放權發行量2020年年成長率達10%,自2002年起共發行約43億二氧化碳排放量。
2020年有一半的碳排放權發行量來自如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等獨立認證機制,相較於2019年,獨立機構所發行之碳排放權成長30%。自願性碳排放市場交易中,民間企業的交易占比達96%,其中以消費性產品業者、金融機構與能源業者為最大貢獻者。國家認證機制下碳排放權發行成長率達25%,以加州履約性抵銷計畫(California Compliance Offset Program)與澳洲減排基金(Australia Emissions Reduction Fund)為領頭羊。根據《巴黎協定》所設置的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碳排放權發行成長3%,各大碳排放權發行機制的發行量皆有所成長。
17. 碳中和與淨零排放介紹

不論是企業進行生產,或我們日常生活都會使用能源。目前科技仍以化石能源為主,無法避免溫室氣體排放。為避免過多溫室氣體排放造成嚴峻氣候變遷問題,全球開始設定各種減量目標。企業與組織也積極擬定減碳策略,以因應未來減碳趨勢。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透過各種節能減碳策略或購買其他企業碳權,以平衡溫室氣體排放。例如A公司排放溫室氣體,向B公司購買排放權。若B公司實際上是與政府領取過多的碳排放權,並未採行減碳策略,因此A公司所購買的碳排放權,僅是用於平衡該公司排放。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指透過植樹造林、碳捕集與封存等方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或組織即使有排放,可透過相關技術使溫室氣體淨排放為零。

碳中和與淨零排放概念上都是減少與平衡碳排放。碳中和可購買其他企業的碳權,該企業或組織實際上仍有排放。淨零排放需透過碳捕捉與封存相關措施實際減少溫室氣體,因此淨零排放並不會增加排放,屬於更積極的減碳概念。

國際上已有不少企業積極設定減排目標。例如美國微軟(Microsoft)公司2020年1月宣布將在2030年實現負排放,到時微軟公司減量將超過碳排放量。除此之外微軟公司更承諾2050年將消除1975年成立以來產生所有碳排放。因此積極減碳成為未來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之一。

18. 溫室氣體中和

在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後,為了穩定氣溫與達成《巴黎協定》1.5°C的溫控目標,全球除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須為凈零,更是要達成溫室氣體中和(GHG Neutrality)來作為促進氣候中和的長期願景。溫室氣體中和與碳中和差異在於,計算時須納入除碳排放外的另外六個國際認定的溫室氣體排放,即除二氧化碳外,包含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根據聯合國環境署《2020年排放差距報告》,雖然二氧化碳是溫室氣體的最主要構成,但其他主要溫室氣體像是甲烷 (CH4) 和一氧化二氮 (N2O)在大氣濃度持續增加的趨勢是不容忽視的,因其他溫室氣體的影響往往被低估許多(例如甲烷比二氧化碳具有更高效的暖化效應),而這將導致更嚴重的極端氣候,因此涵蓋溫室氣體排放中和為淨零目標至關重要。

而在計算與報告方面,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指出,溫室氣體中和需選擇合適的指標來匯總非二氧化碳氣體的排放量(例如GWP100指標),並且可以採用抵消機制來與實際減排措施相輔相成實現目標。

19.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

為響應國際低碳綠色轉型趨勢,全球各大企業相繼宣示淨零目標及要求供應鏈配合減碳,加速全球供應鏈去碳化的進程,臺灣企業多屬於國際重要供應鏈一環,需配合買主要求揭露碳資訊,進行低碳轉型,以利取得出口訂單。

溫室氣體盤查即是減碳的重要基礎工作,我國環保署即為陪伴企業作好淨零基本功「碳盤查」,面對未來各式各樣溫室氣體排放規範,公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提供不同需求者瞭解盤查及執行方法,掌握自身排放情形,並可作為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減量的依循。企業可以自己參照本指引動手做盤查,如屬環保署公告應盤查、金管會永續發展路徑圖規範對象或供應鏈需要者,盤查結果才需要經查驗機構查證。

新訂定的盤查指引重點如下:

● 第壹篇-認識溫室氣體盤查:介紹何謂盤查、為什麼要盤查、誰需要盤查以及盤查有哪些規範、盤查作業基本程序、盤查結果哪些要查證、登錄或揭露。

● 第貳篇-開始盤查:使用者依照各自盤查需求,開始進行盤查。由於盤查作業所使用之數據與資訊來自公司各個部門,因此建議企業內部先有高階主管召開起始會議,以確保盤查作業順利推動。本篇以中小企業為主,介紹盤查範圍邊界設定、有哪些排放源(範疇)、如何使用環保署或經濟部網站建置的排放量計算工具。考量有盤查需求的中小企業主要為製造業及服務業,因此本篇以製造業、金融業及連鎖零售業盤查範例,方便使用者學習瞭解。

● 第參篇- 環保署公告應盤查登錄大排放源適用的盤查作業程序。

 

歡迎企業先進下載「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連結),共同推動減碳工作。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辦公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新聞專區。

20. 計算碳足跡

我們從臺北開車到高雄,需要讓汽車加滿汽油。汽車燃燒汽油除了產生動力外,也產生二氧化碳。然而並非使用汽油當下才產生二氧化碳,從原油提煉汽油的生產過程也都會產生排放。沙烏地阿拉伯開採石油階段,運轉開採機器需使用能源也會產生二氧化碳。開採石油後透過油輪運輸到臺灣煉油廠,油輪運輸與汽油煉製過程都會使用化石能源。因此汽油從開採、運輸、到最終煉製過程皆使用化石能源,以目前技術仍無法避免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跡是在計算整個產品從生產到最終使用所排放碳總量。

目前國際上已有許多計算碳足跡方法,然而各種計算方式與涵蓋範疇不同,也讓各種碳足跡計算結果有所差異。通常採生命週期評估(lifecycle assessment)方式來估算碳足跡,該方式盡可能考量生產過程所產生的碳排放。然而生產過程中各家公司所採用技術有所差異,讓碳足跡計算存在不確定性。當面對更複雜的活動時,例如製造塑膠玩具所採用的塑膠原料來源眾多、透過加熱並利用模具壓製、以及最終運輸到商場的生產過程複雜,生產過程是考量哪些產業生產鏈也讓碳足跡各種計算結果不同。

以英國專門生產零食的企業Walkers為例,首先選擇該公司最受歡迎的洋芋片口味(奶酪和洋蔥),委託Carbon Trust計算一包洋芋片之產品碳足跡,其具體做法是由供應鏈著手,亦即從(1)馬鈴薯與葵花籽(調味料)的種植、(2)洋芋片的生產、(3)洋芋片的包裝、(4)洋芋片的配送、(5)洋芋片空包裝的處置等,進行每一個階段能源消耗的統計,並轉換為所產生的碳排放量。Carbon Trust並針對其它口味的洋芋片進行碳足跡計算,發現並沒有明顯差別。最後所統計出來每包Walkers洋芋片的碳足跡為80克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接下來,Walkers針對整個供應鏈進行溫室氣體減量計畫,在兩年之間減少了約7%的碳排放(相當於每袋6g的減量)。因而於2007年3月,Walkers在其洋芋片包裝上標示了75g的碳標示,75g除了是標示著每包洋芋片的碳足跡,也同時標示Walkers承諾在未來所進行的減量規劃。
 

詳細碳足跡計算案例可參考產品碳足跡資訊網:
https://cfp-calculate.tw/cfpc/WebPage/LoginPage.aspx# 
21. 國際石油公司淨零排放措施
淨零碳排趨勢下,全球石油公司面對投資者、消費者及環保團體的強烈要求,訂定減碳目標及因應策略規劃進行綠色轉型。以下簡介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英國石油(BP p.l.c.)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減量策略。
埃克森美孚減量策略
  介紹
公司簡介 埃克森美孚是美國總市值最大公開上市石油公司,主要從事原油及天然氣勘探和生產,並經營原油、天然氣和石油產品的運輸及銷售。
減量目標 宣布2025年碳排放量將比2016年基準降低15%至20%,並且減少40-50%的甲烷排放。
氣候策略規劃 ◆減少公司營運碳排放
 ✓淘汰高耗能廠房
 ✓燃料使用多元化
 ✓提升廠房能效
 ✓使用汽電共生設備
 ✓重製生產產能與研發新分解技術
 ✓購買太陽能與風電
◆發展潔淨能源
 ✓擴大天然氣產能與發展綠色運輸
 ✓持續研發低碳原物料,如汽車零組件、化工材料等
 ✓研發低碳燃料與提供高能效油品
 ✓研發碳捕捉與封存技術
 ✓使用低碳氫能與生質能源,如藻類燃料
◆積極參與氣候變遷政策
 ✓簽署石油暨天然氣氣候倡議
 ✓提出企業自主減碳目標與規劃
英國石油減量策略
  介紹
公司簡介 英國石油是世界最大民營石油公司之一,主要業務包含整合探油、探氣、煉油、儲油、售油、零售等營業領域。
減量目標 2050年前達到淨零目標。
氣候策略規劃 ◆發展潔淨能源
 ✓發展能效高且低碳燃料,如氫能
 ✓擴大風力與太陽能能源投資
 ✓透過使用低碳能源(如沼氣)發電來降低產品碳濃度
◆降低排放
 ✓增加低碳電力使用
 ✓導入碳捕捉封存技術
 ✓提供低碳產品給客戶
 ✓運用低碳能源發電
 ✓運用可持續污染減量技術達成減碳成效
◆減少公司營運碳排放
 ✓淘汰能耗高的廠房,減少二氧化碳與甲烷排放
 ✓因應疫情同步降低產能,亦可節省能源消耗
 ✓將減碳策略落實至各地生產據點,共同完成減碳目標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減量策略
  介紹
公司簡介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國大陸油氣行業最大的油氣生產和銷售商,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業務含括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和銷售等。
減量目標 宣布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氣候策略規劃 ◆擴大天然氣
 ✓提高天然氣產能
 ✓優化天然氣輸送管線網
 ✓推廣天然氣
◆推動產品綠色化
 ✓提升油品質量
 ✓製造綠色化工產品
 ✓全生命週期綠色管理
◆降低環境影響
 ✓實施污染防治行動方案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推動物聯網與智慧環保管理系統
◆發展潔淨能源
 ✓開發地熱能源
 ✓擴大生質能研發
 ✓布局氫能產業鏈
 ✓發展風電、太陽光電等能源
◆布局綠色產業
 ✓整合集團環保產業鏈
 ✓發展綠色基金
22. 綠色溢價

當我們一直在強調減低全球碳排放時,我們會需要新的零碳方法來發電、種植、製造、運輸。然而大部分零碳、低碳方案相較於目前使用的能源技術與化石燃料都被視為一種更高成本的轉型選擇。然而以往我們使用產生碳排的服務或產品時往往忽略其生產與採用的環境成本,所以看起來才比替代能源便宜,而這也同時成為推行零碳經濟關鍵阻礙。

在比爾蓋茲的新書《如何避免氣候災難》(How To Avoid A Climate Change)中,他定義了「綠色溢價」(Green Premium)的概念,並歸結成未來解決氣候問題的重要原則。綠色溢價指的是同樣一件事的實施過程中涉及碳排放和沒有碳排放方案之間的成本差異。舉例來說,美國一加侖噴氣燃料的平均零售價約為2.22美元,而生質航空燃料價格約為每加侖5.35美元,因此若採用零碳燃料的綠色溢價就是3.13美元(花費約140%)。這也點出了消費者以及企業是否願意、有能力多付出價錢來購買更環保、更低碳產品的議題。

也由於溢價的部分無法經過精確的計算得出最佳方案的選項,它隨著不同面向的假設而有所不同 (如政策、市場風氣),但儘管綠色溢價是一個不完美的衡量標準,但透過數據可以幫助產業在做決策時各自檢視要實現零排放的成本與風險狀況來投資、研發、與擬訂計畫。

陸續建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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